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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日期:2018/3/8 9:14:20  |  点击:

图书馆入馆证件管理制度

一、办理对象:

本校学生、教职工及学校聘兼职教师

二、借阅证及阅览证的办理

1、新生及新进正式教职工入校后,由“一卡通”办理处统一完成数据录入,并与图书馆技术部衔接,办理 “一卡通”借阅证。

2、校内聘用人员和校聘兼职教师可凭单位介绍信到图书馆办理阅览证,并交工本费。

三、“一卡通”借阅证、阅览证的挂失及补办

1、“一卡通”借阅证、阅览证遗失者应及时到图书馆流通部挂失。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借阅证所属人承担责任。

2、及时清理“一卡通”借阅证上的图书,还清所借图书后到学校“一卡通”处补办。待新的“一卡通”补办后再行开通。

四、说明

1、所有入馆读者都须持有“一卡通”借阅证或阅览证进行借、还及阅览。

2、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读者进入图书馆的各种借阅行为。

3本管理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 

图书馆文明公约

图书馆是人类文明积淀传承的宝库,是学习知识、传播文明的地方。凡到我馆借阅学习的读者,应做文明的使者,自觉遵守以下文明公约。

一、读者凭本人 “一卡通”借阅证或阅览证入馆,不得转借或涂改证件。

二、衣冠要整洁,讲文明礼貌。禁止赤足、穿拖鞋、背心、裤衩等入馆;禁止在公共场合有亲昵等不文明行为。

三、保持馆内安静。不准在馆内朗读或喧哗、嘻闹、接打手机。

四、保持馆内卫生清洁。严禁随地吐痰、吃零食、乱扔纸屑等废弃物。

五、爱护馆内各种设施。不准私自调整馆内各种仪器设备,不准私自改变电脑等电器参数设置。

六、文明阅读。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,不得抢占座位,不得留放物品占用座位。个人物品自己妥善保管,人走物走。

七、爱护各类书刊资料。严禁在书刊上乱涂乱画、撕扯折叠等行为。

八、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和宠物进馆。

九、凡违反本公约者,将给予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且不听劝阻者将给予禁止入馆十天处罚。

十、读者若需帮助,请联系馆内工作人员。凡违反馆内规章制度者,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十一、本公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
图书馆图书借还制度

 

一、本馆图书仅对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借阅。借阅者必须持本人“一卡通”借阅证到馆借阅图书,不得转借他人或代借。一旦发现,应予扣证,由本人凭有效证件前来领取。

二、办理借阅手续时,读者要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有无圈点、批注、涂改、污损、拆散、撕毁、剪裁等情况,如发现问题,请及时提出,经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。

三、借阅图书数量、期限及范围:

1. 教职工借书限八册,借期三个月,到期办理还书或续借手续。

2. 学生借书限六册,借期一个月,到期办理还书或续借手续。

3. 保存本、单本、手抄本、线装本、大型套书、工具书、大型画册及高价图书等,只限在图书馆内查阅,一律不外借。

四、为提高图书周转率,读者必须按照规定期限还书。对于过期不还者,不得再借图书,并按以劳代罚进行处理或按照超期天数予以罚款,由读者自行选择。逾期处理后方可正常借阅。

五、读者必须爱护图书,严禁圈点、涂画、撕扯、污损、批注图书,违者按《河南广播电视大学、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图书馆书刊赔偿制度》处理。

六、凡学生毕业、转学、退学,或教职工调离本校时,应提前办理图书归还手续。

七、本管理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 

书刊赔偿制度

一、借阅逾期的处罚办法

1、按超期天数,予以罚款或以劳代罚处理,处罚后方可正常借阅。

2、读者借阅归还期限是在寒、暑假期间的,借期可自动延续,借阅图书超过期限30天(寒、暑假期间不计算借期),按实际逾期天数处理。

二、书刊损毁赔偿办法

1、读者在书刊上涂画、批注、圈点或轻度涂损图书,视具体情况处以2—10元罚款,并对读者进行批评教育。

2、由读者因素导致书刊严重损毁,影响内容完整及借阅者,按读者遗失图书规定处理。

3、读者损坏条形码者,每条处以5元罚款。

4、读者撕毁、切割书刊者,每页处以20元罚款,并视情节轻重通报有关部门处理。

三、书刊遗失赔偿办法

读者遗失书刊,应在书刊归还期限前到借书处办理赔偿手续,可购买相同书刊赔偿,并交10元图书加工费。(注:若超过归还期限,按逾期罚款相关规定处理,追缴逾期费)若无法赔偿相应书刊则按以下规定赔偿:

1、中文书刊

1)图书:按出版时间计算,五年以内按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;六至十年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偿。

2)成套多卷本图书: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,按全套价格及出版时间核算赔偿倍率,赔偿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图书。

3)期刊:当年出版的期刊,丢失一期按该刊全年定价赔偿。合订本丢失一套,按该刊出版时间,参照中文图书的赔偿倍率计赔。

2、外文书刊报:

1)影印版书刊,视具体情况按原价的5—10倍赔偿。

2)原版书刊,按原价的10倍赔偿。

3)二十年以上的外文书刊,按现行比价计算后,按10倍以上赔偿。

3、书刊遗失赔款后,在一个月内读者又找回原书,所赔款数如数退还,超期罚款不予退还。

四、书刊盗窃处罚办法

读者未经办理借阅手续,将馆藏书刊有意通过隐匿、传递或其他方式试图带离馆藏地点,即视为盗窃书刊,将采取下列处罚措施:确认其盗窃事实后,收回原书刊,扣留其借阅证,停止借阅权半年,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,送交馆办公室备案。同时视情况轻重及认错态度处以所窃书刊价值20倍以上罚款(每册不得低于50元),直至上报学校从严处理。

五、本管理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 

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

 

电子阅览室是为师生提供校园网浏览、电子图书阅读等服务的功能性区域。为保证读者在使用电子阅览室时有一个良好的使用环境,特做以下规定:

一、读者在电子阅览室上机,必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。

二、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时应主动出示证件,一人一机,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机位。没有机位的读者,请由管理员安排上机。

三、电子阅览室只限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使用,不接纳校外人员。进入电子阅览室的读者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安排。

四、严禁在本室玩游戏、上网聊天和做一切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,一经发现,经管理人员劝告无效后,将取消其当日使用资格。

五、读者要自觉爱护室内的机器设备,不得自行安装软件或改动电脑软件配置,禁止随意删除文件,违者将被取消上机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。

六、为配合我校教学工作的开展,需在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时,需要相关院系提出申请,经图书馆馆长批准后由电子阅览室管理员协助安装。

七、电脑出现软、硬件故障,应及时告知管理员,切勿自己动手解决,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。读者自行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时,要按原价赔偿。

八、读者应注意保持室内清洁,严禁携带食品、饮料等入室,禁止吸烟、乱扔果皮、纸屑等。

九、读者应注意保持室内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、打电话,并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模式。请勿将手机等强电磁源放到电脑桌上。

十、外来人员参观电子阅览室须由图书馆馆长批准。

十一、其他部门若使用电子阅览室,需提出申请,经图书馆馆长和图书馆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使用。

十二、本管理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 

图书馆宗教类书籍管理制度

 

一、涉及宗教类图书严格控制采购数量。

二、原则上不采购宗教经书、典籍、教义类图书。

三、宗教类图书不供外借。

四、宗教类书籍仅供校内有关人员研究使用。

五、严格禁止在馆内抄写经文。

六、严格禁止在馆内讨论和传播宗教。

 

图书馆视听室管理制度

 

视听室是供校内师生开展学术交流、查看视听文献资源的场所。为保证读者在使用视听室时有一个良好的使用环境,特做以下规定:

一、视听室仅对本校师生提供服务,每次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。

二、使用视听室须以集体为单位(教工10人以上,学生30人以上)使用,使用者须提前3个工作日到图书馆技术部提出预约申请,经技术部主任签字报图书馆馆长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。学生以社团或班级为单位提出申请,申请书上须有团委(社团申请)或院系(班级申请)负责人签字同意。

三、使用者按照预约时间使用视听室时,须持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技术部登记并质押5份有效证件(学生证、借阅证等)方可使用。

四、使用者自登记使用时间起,15分钟未到现场者,或现场使用人数未满规定人数,本馆将取消其预约使用权。

五、视听室仅用作学术交流、查看视听文献资源用途。严禁在室内进行任何商业活动、非法活动及其他用途。一经发现,将停止其使用资格。

六、视听室内应保持肃静,严禁大声喧哗、嬉闹。

七、保持室内整洁。严禁携带食物和饮料进入本室,严禁在本室吸烟。

八、视听室使用完毕后,使用者须向管理员告知使用完毕,经管理员对室内设备和卫生状况验收合格后,由管理员退还质押证件。

九、贵重物品请本人妥善保管。

十、视听室内应严格按操作要求使用电器,不得私自拆换、挪动电源插头主机等设备,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,由使用者承担责任并照价赔偿。

十一、本管理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 

非借阅图书阅览管理制度

 

一、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,须持图书馆“一卡通”借阅证或阅览证经值班人员登记后,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。

二、阅览室内图书、报刊只限室内阅览,禁止带出。若需复印,向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,在馆内复印完后立即归还。  

三、保持室内安静。进阅览室前把手机调成振动,禁止喧哗、朗读或大声接打手机;严禁打闹、嬉戏、打牌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。

  四、保持清洁卫生。禁止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;禁止携带任何食品进入阅览室。

  五、安全防火。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违禁物品进入阅览室;禁止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、用火。

  六、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损坏室内桌子、椅子等公共设施。

  七、文明阅览。图书、报刊等每人每次限阅1本(份),阅览后自觉放回原处,禁止圈点、批注、涂改、污损、拆散、撕毁、剪裁读物;禁止在室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
  八、遵守并维护室内秩序。一人一座位,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;人走物走,若物品遗失,责任自负。

九、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对违反规定的读者,将予以批评教育,对情节严重者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十、本管理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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